66小说网

繁体版 简体版
66小说网 > 炮灰公主要逆袭 > 第147章 姐不是M抖

第147章 姐不是M抖

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(免注册),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,并刷新页面。

司空玲第一次有点讨厌起自己现在的这个身份来了,一点发展的前景都没有。

穿越宫妃的,自然是宫斗了,然后爬上皇太后的宝座;穿越侯门的,不用说火辣辣的宅斗,调教忠犬夫君;穿越农家的,自然就是种田了,青山绿水旁,小桥流水人家,多么惬意的生活呀!

可是,这穿越成为公主的能干什么?

和外邦和亲?

一天好吃懒做当米虫?

造反,然后翻身把歌唱当女王?

以上,司空玲对这些都不感兴趣。

去和亲,人生地不熟的出门连一个人都不认识,而且北国耶,天寒地冻的。要知道司空玲是既怕冷又怕热的人,夏天那里倒还不错,但是冬天还是算了吧!而且大漠什么的,一听就是各种的沙尘暴各种的粗犷的地方,是在不符合司空玲的审美观呀!pass掉!

而且那个北国大皇子的野心挺大了,外加身边还有一个青梅竹马。作为一个心还没有黑到流墨水程度的恶毒炮灰女配,司空玲表示拆散人家小两口不是一件很道德的事情。

另外司空玲非常的期待,没有她这个恶毒女配在,他们那被北国人称颂的高无上的爱情还这么至高无上得起来。要知道无论是皇帝还是王爷,大皇子的身边都不可能只有她一个女人,或许没有她插手,那个白莲花的女主角,会如愿以偿。

然后她那样的心地善良美貌高贵,一定能大公无私心无忌惮的将自己的丈夫分享出去的对吧!

司空玲等着那一天。不过为了给原主报仇,她是不是要去插一脚。司空玲猥琐的摸了摸下巴。是不是让那渣男当不成皇帝了,这或许是一个不错的报复方法。求而不得,雄心得不到施展,或许这才是报复一个有志气的皇子最残忍的报复手段。

那什么,让他爱上你再狠狠的抛弃他的心还不忘去狠狠的踩上两脚的方法,比起这来都弱爆了!

哎呀,捂脸,她怎么能心肠这么坏了!这不是向着恶毒女配的道路一去不复返吗?

囧!

当米虫,听着是挺不错的,一天睡醒了就吃。吃了再睡,不过这不是猪的生活吗?囧!司空玲对于猪这样生物也没有爱,因此也pass掉!

至于造反当女王什么的,那就更无爱了。拜前世各大清穿小说的横行,司空玲对清朝的历史还是有的研究的,印象最深的就是雍正皇帝也就是四爷四四就是活活的被累死的,她才不要这么悲催了!

宫斗,她现在就正在斗着了;宅斗,量她公主的身份。以后也没人敢在公主头上撒野,毕竟日后她可是有自己的公主府的,就算真遇上一个有毛病的婆婆也不怕,谁敢在公主府撒野呀。

至于种田?这个倒是可以考虑一下。她是公主又不是皇子王爷。可以满魏国到处乱跑的,到时候夏天去北边避暑,冬天在南边晒太阳。多好的生活呀!——其实还是混吃等死的米虫生活,鄙视之。

想了半天司空玲也没拿出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。还好现在无论是北国的大皇子还是日后成亲的事情,都离司空玲比较远。宣德帝就是再凶残。也不可能现在就将才八岁的司空玲给嫁出去,这不是给别人当童养媳是什么?皇家表示自己的面子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。

说道这里,司空玲发现大家都有一个误区,当然这个误区她以前也有的。那就是古代的女子似乎很早就要出嫁,甚至某些小说作者还拿出来了强有力的证据:

《周礼》中说:“媒氏,掌万民之判。”

“判”就是“半”,媒氏主合其半,让男女成为夫妇。

在古代,男婚女嫁不仅关乎人们的生理需求和社会稳定,更关乎人口的繁衍和家国的持续发展。既然是家和国的大事,男婚女嫁就不仅仅是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了。而且,“媒妁”不仅仅是来自民间。

因此适龄男女的婚姻大事,在周代被列入官方议程,当时国家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职官。这也许真起了“示范”作用,不然到了三国时期,也不会把“媒官”设到交趾、九真等边疆地区。据史料记载,元朝的“媒互人”甚至由政府任命发放执照,俨然就像今天婚介所的老板。

男大当婚,女大当嫁。历代以媒人牵线、家长包办促成男女成婚的方式是主流。但男女婚嫁既然是家国大事,政府也就往往会出些“奇招”进行干预。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