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千寻突然想起来:“尼普尔的援军到了没有?”
“别提了。”戈登长长地叹气:“没有到,如果我们不赢的话,就等着灭国吧。”
“怎么会?”她心中一惊,说什么斯内德也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,怎么会不派援军过来?
在戈登的叙述下才知道,原来当斯内德知道她去了乌尔斯城,赶紧地召集军队,大约有一万五千人。可是有探子来报,说乌鲁那的二万五千人在半道上正等着。
过去不是被迎头痛击吗?出于这个原因,斯内德也只有先按兵不动,等着看鲁道夫的军队是不是去乌尔斯救援。等了一天终于等到了信鸽送来了信,一看居然是大军还在原地。
明摆着要灭了他,这下斯内德不敢再出城了,只让信使送信给鲁道夫,请他发兵去乌尔斯救援。
吃着肉,程千寻皱眉:“那乌鲁那的军队来了没有?”
“没有!”戈登也只有摇头:“我已经派人去送信,说我这里已经解围,不用再来。乌鲁那王也就撤兵回去了,还派人送信跟我说许多表示欣慰的话,说我英明神武,他的兵还没到就自己解决了。我看他想想乘机打尼普尔倒是真的。”
现在戈登解围了,这次的战役伤亡并不大,根本没有影响整体实力,那么鲁道夫再攻打尼普尔,就可能被戈登的援兵夹击。他也只有回去再伺机等待时机。
程千寻又问:“那么埃利卡王呢?”
戈登的回答稍感欣慰了:“他发兵了,但离得稍微远一些。等信送到,他刚走到半路,还有一天时间才能到。所以他的兵大多数回去了,说是他带几个兵过来。”
“王,埃利卡王来了!”一个士兵跑了过来叫着。
“看,来了!”戈登很是无奈地站了起来:“毕竟他派兵过来增员的,我应该去迎接他。女王稍坐,待会儿我带他进来。”
“不用,我也去迎接吧。”程千寻拍了拍手,站了起来。
士兵来报的时候,应该是看到了一连串的火光,而现在已经不到二百米了。
站在城门口,程千寻披着羊皮跟戈登一起准备迎接。
戈登一看就苦笑了:“这就是所谓的带几个兵过来?”看火把的前后长度,应该有个八百一千。
雷格尔这个排场还真是大,他骑着一头大黑驴子,那毛是油光发亮的,大约整个平原那么大的驴也没几头。他披着山羊皮,还带着黄金做的大颈圈,那架势不比开着玛莎拉蒂、一身高档衣服的土豪差。身后还有那么多的跟班,无论去哪里,都足够让人盯着看了。
到了后,雷格尔跳下了驴背,摊开了双臂,对着戈登抱了过去:“乌尔斯王,恕我来迟了,我是恨不得插着翅膀就过来,谁叫你的城离我那么远?”
戈登也拥抱了一下雷格尔,还是很友好地回应:“多谢慷慨的埃利卡王,从此后我们就是好兄弟!”
雷格尔拥抱完戈登,转身就一个熊抱过去,一下抱住了站在旁边的程千寻,声音都变了味了:“我的女王,我来了,想我了没有?我快想死你了!”
说完在她脸颊旁边,左一个、右一个狠狠地亲了一口,还带啧啧响的。正要再亲嘴时,程千寻好不容易挣脱出一只手捂在了自己的嘴上。
“啧~”的一声,雷格尔就直接亲在了她的手背上。
“抱也抱了,亲也亲了。就请埃利卡王进城吧!”戈登的脸色一下就沉了下来,带着几分怒气地往里走,嘴里还不满地道:“埃喀什女王不象男人一样脸皮厚,两边的皮都快被亲掉了,所以有些礼仪能省就省了吧。”
雷格尔在不管呢,嬉皮笑脸地搂着程千寻往城门里进:“我一听到你要援兵,一下就叫了五万人,心里那个急呀,谁敢欺负我的女王,我就将他剁成肉泥。没想到半路上,送信的人说你赢了。到底是埃喀什女王呀,一晚上就能打赢了那么多兵。。。”
弄得好象这里不是乌尔斯而就是埃喀什,走在前面的戈登翻了翻眼转过了身,看到雷格尔正搂着程千寻的腰,立即上去从中间顶开。
“知道埃利卡王一路劳顿,一定很疲惫,但女王毕竟是女人,当不了埃利卡王的拐杖。”戈登将程千寻拉到身边去,并且叫着:“来两人,如果埃利卡王是我们的贵宾,累了的话就要抬着。”
随后殷勤地请程千寻走在最前面,用身体硬是将雷格尔顶在后面。
一副二人抬的轿子来了,请雷格尔坐上去,雷格尔气得翻了翻眼,理都不理地加快了步伐,跟上了前面两人。r11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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